close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閉幕

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馬俊清,副主任房俐、陳偉根、車秀蘭、李龍熙,秘書長袁洪軍及委員48人出席會台中市月子中心議。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高福平參加會議。副省長金育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各市、州人大常委會負責人,擴權強縣試點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人,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邀請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會議。有公民旁聽本次全體會議。

會議由房俐主持。會議表決通過瞭人事任免事項。馬俊清向被任命人員頒發瞭任命書。被任命人員進行瞭憲法宣誓。

會議還表決通過瞭《吉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吉林省專利條例》《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吉林省公證條例》,通過瞭《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吉林省森林管理條例〉等9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 四平市愛國衛生條例 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 通化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 白山市城市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條例 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城市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 的決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吉林省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決定》,通過瞭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於省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和審議結果的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沈大棚為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張啟文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二、任命張君洪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三、任命樸永剛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四、任命趙譜達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五、任命李俊祥為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六、任命蔡松男為圖們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七、任命趙艷紅為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八、任命張繼虹為台中月子中心親子房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九、任命馬振生為紅石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十、任命劉傢利為紅石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十一、免去陳頌明、胥耘荊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二、免去趙譜達的吉林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三、免去李俊祥的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十四、免去樸永剛的圖們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十五、免去賈新才的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十六、免去趙艷紅的臨江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七、免去張繼虹的撫松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省人大常委台中月子中心價錢會任免名單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楊會山、王卓勛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任命朱明、孫德志、宋福權、馬運軍為吉林省賚寧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三、任命趙延民、邢茂林為圖們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四、任命曹寶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五、任命孫淼、史善斌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六、任命黎磊、路則寬、黃善姬為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七、任命李至富為吉林省白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八、任命劉廣會為吉林省白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九、免去孫淼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十、免去曹寶的吉林省賚寧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台中坐月子費用

十一、免去王卓勛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二、免去張全林的吉林省江源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三、免去楊永生的吉林省紅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十四、免去楊會山、李培寧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五、免去史善斌的吉林省敦化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來源:中國吉林網)

台中月子中心月子餐


arrow
arrow

    txsnnwx4q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